社会日常,愈加多的人由于自主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出租房子,但各种租房问题也随之而来。出租合同如何签?收房时设施坏了如何解决?本文汇总了房子出租中容易见到的10个法律问题,供大伙在处置有关事务时参考。
1、
出租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出租合同。
2、
出租期限不能超越二十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的部分无效。
3、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们由此所遭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房子出租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导致的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类:
01、房子占有用费
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
02、装修损失
经出租人赞同:
形成附合:
出租人赞同借助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认可借助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导致房子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未形成附合:
出租人赞同借助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认可借助的,由双方各自根据致使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未经出租人赞同:
装修成本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因装修给房子导致的损失。
03、扩建损失
经出租人赞同:
有约定:
合同对扩建成本的承担有约定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置。
无约定: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成本由出租人负担;
(二)没有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成本由双方根据过错分担。
未经出租人赞同:
扩建成本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因装修给房子导致的损失。
4、
a.出租合同有约定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置。
b.一般由出租人履行修理房子的义务。因修理出租物影响承租人用房子的,相应降低租金或延长租期。
c.因承租人过错导致房子需要修理的,出租人不承担修理义务。
d.承租人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房子,出租人未履行修理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修理,修理成本由出租人负担
5、
a.承租人在出租期内将出租房子转租给第三人,需经过出租人的赞同,转租期限不可以超越承租人剩余出租期限。
b.出租人了解或应当了解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异议的,视为出租人赞同转租。
c.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出租合同仍然继续有效,第三人导致出租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6、
对于押金的处置,如合同有约定,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置。如出租合同没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有哪些用途一般是为房子及屋内财产设定的担保,出租期间如导致出租人房子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
7、
出租人就同一房子订立数份出租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状况下,承租人均倡导履行合同的,根据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已经合法占有出租房子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可以获得出租房子的承租人可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8、
出租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新的出租合同,承租人继续用出租物,出租人没提异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出租期限为不按期。不按期出租,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9、
因出租物权属存在争议或出租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导致出租物没办法用的,承租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向出租人倡导解除合同,并赔偿有关损失。
10、
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另行出租出租房子前,应当提前在合理期限内公告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构成侵害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一是出租期限届满时,原承租人向出租人作出过明确的期望继续承租的意思表示;二是出租人在出租期限届满后将房子直接出租给了原承租人以外的第三人,而未将出租意愿和出租条件以合理方法公告原承租人;三是非因承租人自己缘由没继续承租或者第三承租其原出租房子。